余筱兰所著的《鹿特丹规则承运人制度研究--兼 论对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影响》是为了丰富这两大块 研究而做的选题。笔者通过对比研读传统海运公约与 《鹿特丹规则》,发现《鹿特丹规则》与传统公约在 对待海运核心制度——承运人制度的态度上是完全不 同的,首先从体制安排上与传统公约不同,这就反映 出《鹿特丹规则》与传统公约一个实质性的不同:传 统公约没有区分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而《鹿特丹规 则》明确地将二者区分开来。从这个角度展开,笔者 对《鹿特丹规则》的核心制度——承运人制度,从一 个全新的角度进行剖析,认为承运人制度由承运人义 务制度、承运人责任制度、承运人特殊制度构成。承 运人义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承运人适航义务、管货义 务、签发单证的义务以及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责 任制度又包括承运人的责任基础、责任期间、责任限 制、免责事由以及迟延交付之责任五大内容。承运人 的特殊制度,是指《鹿特丹规则》首次纳入国际海运 公约的制度,而且是一些颇有争议的制度,甚至包括 传统观念认为不合法的制度,包括海运履约方、批量 合同、货物控制权以及无单放货。本书还通过理论与 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分析《鹿特丹规则》可能给我国 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带来的影响,*后认为,我国暂 不适宜加入该公约,而是应该加紧对公约本身条文的 研究以及公约对我国相关行业的影响的评估研究,并 认为应该吸取公约的一些先进制度,将其纳入我国国 内法。
本书通过对比研读传统海运公约与《鹿特丹规则》,发现《鹿特丹规则》与传统公约在对待海运核心制度—承运人制度的态度上是完全不同的。从这个角度展开,作者对《鹿特丹规则》的核心制度——承运人制度,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进行剖析,认为承运人制度由承运人义务制度、承运人责任制度、承运人特殊制度构成。承运人义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承运人适航义务、管货义务、签发单证的义务以及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责任制度又包括承运人的责任基础、责任期间、责任限制、免责事由以及迟延交付之责任五大内容。文章还通过理论与实际想结合的方法,分析《鹿特丹规则》可能给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