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发达史(第二版)》共分十章,以古代东方国家——以色列、巴比伦、腓列基、埃及、印度、古希腊、罗马以及西欧中世纪诸国的社会发展为线索,概述了人类法的早期发展形态,以及中世纪西欧诸国的法律发展状况,尤其是罗马民法与教会法、条顿族普通法之间的冲突与融合,罗马民法的演变及与英美普通法的关系,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冲突与融合等,从而论证法律的起源、性质及与自然法的关系。著者同时指出,要借鉴历史的经验,必须注重历史的研究。
《法律发达史》一书共分十章,以古代东方国家,以色列、巴比伦、腓列基、埃及、印度、古希腊、罗马以及西欧中世纪诸国的社会发展为线索,概述了人类法的早期发展形态,以及中世纪西欧诸国的法律发展状况,尤其是罗马民法与教会法、条顿族普通法之间的冲突与融合,罗马民法的演变及与英美普通法的关系,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冲突与融合等,从而论证法律的起源、性质及与自然法的关系。著者同时指出,要借鉴历史的经验,必须注重历史的研究。
本书不单纯是一部关于法律史的著作,也可以说是一部法理学或比较法的著作。著者运用历史的、比较的研究方法,详细讨论了法律的起源、性质及与自然法的关系。其关于法律的客观规律性、共同性、民族性等观点仍具有现实意义,尤其是关于优美的法律应是与所施行的人民及其环境相适应的法律的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制现代化建设更具有借鉴意义。其研究方法也值得我们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尤其是从事法律研究的学者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