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trips协定为视角,探讨了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法理基础,指出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是一种自成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分析了trips协定确立的药品试验数据保护义务,比较了主要wto成员履行义务的措施和经验;在明确trips协定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国际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后trips协定时期这一制度的发展趋势;介绍了我国根据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建立的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指出完善我国现有制度的关键在于在鼓励药品创新和保护公共健康之间寻求平衡,从而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书以TRIPS协定为视角,探讨了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法理基础,指出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是一种自成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分析了TRIPS协定确立的药品试验数据保护义务,比较了主要WTO成员履行义务的措施和经验;在明确TRIPS协定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国际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后TRIPS协定时期这一制度的发展趋势;介绍了我国根据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建立的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指出完善我国现有制度的关键在于在鼓励药品创新和保护公共健康之间寻求平衡,从而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