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改变按照断代人物阐述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写作方法,而采用法律思潮为主导的方法写作。这样做既可对西方法律思想从古到今的发展脉络一气呵成地把握(避免因断代划分而不易上下连接的缺欠),又可对各种法律思潮(尤其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三大主流派)有清晰的了解。本书共分三部分,分别为“三大主流法律思潮”、“近代以来的法律思潮”、“当代诸法学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