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应当把我国《森林法》转变为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森林法。森林法的基本制度应当有三个:森林规划制度、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和森林采伐制度。还应当完善命令+控制机制、规划机制和激励机制是森林法的三大机制,森林法的基本制度就表现为这三大机制。中国《森林法》的制度完善应当体现森林法的历史发展规律和结构功能理论,其实质或方向就是从林业法到森林法。
本书共分为七章, 主要内容包括: 森林的价值 ; 森林法理论问题界定 ; 中国和美国森林法的产生与发展 ; 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的森林法律制度 ; 中国森林法律制度的成功与不足 ; 中国《森林法》制度完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