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中岛玉吉和河上肇二人将冈村先生生前发表的文章集结而成。中文版由刘仁航、张铭慈二人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翻译,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共三章,**章 “所有权”,第二章“劳动契约”,第三章“家族制度”。本书虽然是一些分的文章的集结,但该书的主题还是相当一贯的,即在社会主义思潮的背景下探讨传统民法所发生的一些变化。
民法者,保护私人之权利,以维持社会之秩序者也。社会主义者,研究祛除社会不平等现象,以谋所以改善社会者也。其方法虽异,其目的则一。故研讨社会主义者,不可不顾及民法,以为改善社会之工具。而草拟民法者,有数大问题焉:一曰所有权问题。一曰劳动问题。一曰家族问题。凡此数者,胥与改善社会,有莫大之关系。如无切实解决方法,则社会之永久安宁,终难实现!本书于上述各问题,均有深切之见解。用赘数语,以弁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