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光 1938年2月生于上海,汉族,中共党员,1961年8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 1961年9月至1985年8月历任*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事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审委会委员、副院长、党组成员。1985年10月至1995年12月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这本文集收编了作者在*高法院七年多时间里,在指导、组织审判活动中,发表过的研究论文、讲话、谈话和授课的讲稿,涉及民商、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和国家赔偿、执行工作等诸多方面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