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今全球化即美国化的现实世界,在美国人嚷嚷能否随着麦当劳和可口可乐输出公司治理模式的时候,如何根据本土需求科学合理地构筑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本书作者指出,我国公司治理面临着两个本性性问题,一是公司的公共性质问题;二是现代公司固有的代理问题。本书作者认为,从这两个问题出,我国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应以当代公司法契约理论与传统公司法公司实在论为理论指导,坚持契约主义股东利益*大化的价值理念与公司目标,健全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约束机制,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尤其要对独立董事的职能重新定位并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以避免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职能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