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作者对《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行动(1995—2004年)》和《世界人权教育纲领(**阶段)(2005—2007年)》的一个回应。主要介绍了世界人权教育的概况、人权教育的法理基础、人权教育与国家的关系、人权教育与国际人权条约、人权教育与国际人权机构以及中国的人权教育等内容。书中认为,人权教育是国家依《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和有关国际人权文书所应承担的一项义务;人权教育权构成每个人都享有的一项特别人权;人权教育有利于国际人权条约更好地实施。各种国际性的人权机构都有义务推动人权教育在世界各国的开展。
本书适合于从事国际人权法学教学、科研的相关人员使用。